案号:云楚交综双罚〔2024〕0055号
被处罚人(单位):楚雄XX物流有限公司;
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滇中大商汇中鑫加油站旁
案由:楚雄XX物流有限公司营运客货车辆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审行政处罚案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6日17时左右,受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在彩鄂公路看守所路段开展执法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询《道路运输证》信息,楚雄XX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李XX驾驶的云E50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存在年审超期32个月。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云E50XXX号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行政处罚结果:自觉履行
处罚决定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双柏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6日